要递交配偶签证,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中的一个:
1 结婚证;
2 提供注册同居证明(在某些州称为civil relationship certificate,在其他州称为de facto certificate);
3 如果未结婚且没有同居证明,需证明同居关系已超过12个月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由于文化差异,国内通常只有结婚证,因此我们来普及一下什么是De Facto关系?
De Facto Relationship,中文意思是“事实婚姻关系”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同居关系”。
在澳洲,这种关系可以是异性或同性伴侣之间的共同生活.
如果你短期内不打算与配偶结婚,但仍希望在签证申请中包含配偶,可以声明为de facto relationship(同居关系)。
要被认定为De Facto伴侣,双方必须满足几个条件:
• 首先,你们没有登记结婚
• 其次,你们之间有真实且持续的关系,彼此承诺,且是唯一且排他的
• 你们共同生活,且至少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分居(注意,约会或网络交往的时间不算在内)
• 当然,双方之间也不能有亲属关系
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分居,通常也只需提供解释信,说明分居原因。
那么,澳洲的结婚证与同居证有什么区别?申请配偶移民哪个更有说服力呢?
虽然在澳洲家庭法中,两者享有相似的权利和义务,但在细节上却有明显的不同:
• 形式不同:婚姻需要经过庄严的宣誓和登记,而De Facto关系则不需要繁琐的法定仪式。
• 结束方式不同:结束婚姻需要分居至少12个月才能办理离婚,而De Facto关系只需分手和分居即可自动解除。
• 签证描述不同:婚姻关系结束时,申请签证时会标注为“Divorced”;而De Facto关系分手后则标注为“Separated”。
那么,为什么在申请配偶签证时,结婚证比同居证更有用呢?
主要原因在于,结婚证是法律上明确的证明,能够更直接地证明你们的关系稳定性和合法性。
而De Facto关系虽然也被承认,但在某些情况下,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同居证据来证明你们的关系。
对于结婚关系,移民局默认更稳定,审批流程通常更快捷。
如果材料齐全,下签率极高,除非涉及假结婚的嫌疑。
相对而言,同居关系的审批则会受到更多的核查,移民局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。
如果证据不足,比如分居超过3个月未解释,可能会直接拒签。
在财产与继承权方面:
结婚后,配偶自动享有遗产继承权(无遗嘱时),而离婚时财产分割适用《家庭法》,流程明确。
而同居关系则需额外证明经济依赖性,否则可能无法继承遗产。
分手时,财产分割可能需要走州法律程序,比如在新州需同居2年以上才能适用婚姻财产分割规则。
NEWPOINT
结语
总的来说,结婚证在申请澳洲配偶签证时,无论是材料准备、审批速度还是法律效力上,都具有明显优势。